第44章人上人
城墙之上,登高远眺。
荒原上的沙尘暴目之所及步步逼近,来势汹汹,终于在城池不足几里的位置慢慢削弱,带起一阵狂放的尘埃。
自从魏潜云调任至此处,这样荒凉又绚丽的景象已然变得稀松平常。
太子殿下是个健谈的人,百姓如此说。他似乎格外看重与民同乐,虽然身着华袍,脚不沾地,但每日里都要坐着马车在大街小巷溜一圈,平易近人地询问近日蔬果的价钱,是否有恶霸欺人,徭役税赋重不重,与诸位民众笑眯眯招完手之后,还不忘克己奉公,去巡视边防。
只是很少有人知道,太子殿下的袖子里常年藏着五六条手帕,是用来与感激涕零、荣幸之至、拼上家族荣耀的人见完面后,擦拭指甲中谁也辨别不出来的污垢用的。
魏潜云看上去很少有不开心的时刻,谦谦君子温润如玉,谁见了不夸一句,但他实质上是个神经兮兮的自大狂,最会无中生有,以为谁都藏污纳垢,毁了他的名誉,毁了他的前程,毁了不可一世的自矜与狂妄。
如若说这样的幻想在先前只是杞人忧天的虚妄,从他自作聪明入军营换功绩开始,遇见了城池对面那个叫作陆扬的混蛋,便彻底成了现实。
他总能轻而易举地做到他人求而不得一生的事,还那么的恣意轻松,仿佛魏潜云多年的谨慎、猜忌、如痴如狂都像是用力太过的跳梁小丑,简直让人哄堂大笑。
他们被称为百年一遇的对手,相生相克,一场场战役打下来魏潜云赢四成,陆扬赢六成。
这叫什么棋逢对手的对峙?
魏潜云恨得牙抖痒。
经年下来他对陆扬的厌恶到了顶峰,魏潜云动用了埋得最深本不该随意暴露的死士,换了仅有一次杀陆扬的机会,结果不算太坏,可也没有如他的意,尸骨无存,下落不明。
他用尽全部力气,只能不甘心地换一个“下落不明”。
万籁俱寂时,魏潜云会微笑着屏退任何人,发着抖,面对着夕阳,目光炯炯地烧毁积累成山的手帕,看着灰烬盘旋,像远方萦回的尘土一般,发出一股刺鼻的气味,随即彻底湮灭。
魏潜云不喜欢那个叫作魏逐风的弟弟。
他父皇曾承诺过一生只爱他母后一人,他承诺过。
浓情蜜意时满口谎言,总觉得能长久过君王的无耻和厌倦。
承诺只有记在两个人的心间才作数,到最后只有他母后没有把它当作无稽之谈,明明早就看破,却还是抱在怀里清醒着堕落,目睹那人一个接着一个纳妃,宿在无数人的寝宫中,无言地蹉跎了一生。
每当此时她的寝宫会燃尽一夜蜡烛,第二日送去应有的赏赐,从主子到仆人个个毫不为难。
不知是不是忧心太过的缘故,北巍的皇后殿下早逝,年近四十便薨陨,谥号为贤。
好讽刺的一个贤字啊。
只有一人生平不像个活人一样百般委曲求全,没有任何其他能够记住的特质,才会封了个虚伪又飘渺的贤良淑德。
皇后一死,有些人便按捺不住了。
魏潜云凭什么要让步?
他有强大的母族支持,有着经年的名望,才华如雷贯耳,地位举足轻重,就连朝堂上也不是不敢出言的孬种和废物。
皇帝不是什么好东西,他生的一堆儿子自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,个个天子不足,一副痴傻的模样,怎可托付万里江山,又怎配与他这个三岁就封了太子的人相争?
与民同乐美名在外,他也在那几年学会了什么叫做杀伐决断。
佛堂林立,专修诡道。既然不符他的意,便连坐好了,反正也是一群不必放在心上的蝼蚁。
那个小弟弟?
不过是伟大的陛下又一次色胆包天,随随便便生下来又不理会,低俗下贱的佐证。
倒是那双特别的眼睛能惹得皇帝不痛快,还算有丁点用处,便让他勉强茍活着好了,无人教养,无人关注,很快就会死掉的。
他把魏逐风忘记了,直到那一年书塾惊鸿一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