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5章:筋骨
夕阳西下。
苏朝晖跟着潘秀英的背影,在十字路口停下了脚步。
他买了本杂志,借报亭的屋檐,遮挡了自己的脸。
绿灯亮起,矮小的背影继续前进。
苏朝晖没有立刻跟上,他翻开杂志,看着刚夹进书中的一张通缉令,再次与前方的那张脸进行核对。
这里是淮陵中心最繁荣大街,华灯初上后,晚高峰的喧嚣随之而来。
片刻之前,大约五点,那会儿天还亮着,苏朝晖出门给苏玲买菜。
他计划去就近的集贸市场,而那段必经之路是顾晓波撞见人贩子的五岔路口。
因此在抵达附近时,苏朝晖多了个心眼,同时回忆起自己给宋宇打电话的那晚,在夜总会门口碰上的卖玉米的中年女人。
博远夜总会,在当地也比较有名。苏朝晖知道他们一般是晚上八点开门,现在显然还没到最热闹的时候。
于是他远远在那门口扫视一眼,见没有任何商贩摆摊,便继续往菜市的方向走去。
刚过五岔路口,他看见前方公用电话亭旁,站着一个矮小的女人。
苏朝晖停下脚步,目光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和车流,直逼那道身影。
那女人侧着身,正在和另一个男人交谈。男人背对着马路,看不清面孔,只能通过他偶尔的警惕地顾盼,看见他黝黑干瘦的面孔。
苏朝晖心一沉,直觉告诉他,这就是那晚在夜总会门口卖玉米的女人。
他将手放进口袋,抽出那张一直揣在身上的通缉令。
实际上,以苏朝晖过目不忘的能力,通缉令上的脸,他记得住;夜总会门口的脸,他也记得住,但两张脸放在一起,一个圆润臃肿,一个憔悴干瘦,乍看之下截然相反,很难将二者联系到一起。
看来通缉犯的日子确实不好过。
虽然直觉可以确定,但那向来习惯求实和考证的精神让他不敢下结论,于是决定跟上去,试图看清她的脸。
夜幕很合时宜地降临。
女人和男人交谈一阵后,各自往不同的方向走去。苏朝晖跟着女方,始终保持着三十米左右的距离。
路过一处服装店后,女人像是察觉什么一般,忽然回头了。
苏朝晖若无其事地移开眼神。现在他装傻的本领,早在角县和光明练得炉火纯青。
就是她。潘秀英。现在他可以这么确定。
即使容貌大变,但在她回头的瞬间,那眼中蛇一般的冷漠和贪婪,与通缉令上的画像几无差别。
苏朝晖揣在口袋里的手开始冒汗。
他不得不感叹画师的炉火纯青。看似草草几笔,实际上画出了精髓:那种对生命的漠视,对法律的蔑视,对真善美的无视而造就的阴狠眼神,只有长期与罪恶交集的公安才能洞穿。
“集贸市场”四个大字在夜色下逐渐模糊。
女人往菜市方向去了。
这里的交通一塌糊涂,苏朝晖绕过车流,跟的很艰难,三轮和摩托排着蛇一般的长队,行人在其中穿梭,夹杂着此起彼伏的鸣笛与吵嚷。
但苏朝晖并不觉得嘈杂,他生来就在闹市,早已习惯嘈杂。此时他只有一个念头,就是确定这个女人的落脚点,然后报给公安。在角县的经历让他明白,这些人都是打一枪换个地方,他们眼线众多,社会关系错综复杂,甚至可以说黑白通吃,盲目报警只会打草惊蛇。
进了菜市之后,潘秀英越走越快,在一处肉铺门口停了下来。
苏朝晖也放慢了脚步,他在卖西红柿和黄瓜的摊前蹲下身,拿起一个西红柿,看着那家肉铺。
眨眼之间,潘秀英一个转身,拐进了肉铺旁的胡同,苏朝晖急忙放下西红柿追去,却已不见任何人影。
他茫然地站在这条死胡同前,看着里面棺材般的大木箱和破损的箩筐。
“让开让开!别挡事!”
随着一声斥责,苏朝晖被人大力一堆,撞到了胡同边的宣传展板上。
男人端着一锅沸腾的肉汤,掠过苏朝晖进了肉铺。
苏朝晖揉揉撞疼的肩膀,他转过身准备离开,恰好看见一张寻人启事。
这是集市里常见的宣传墙,上面贴满了五颜六色,各式各样的广告,由于平时没人打理,很多纸张破烂不堪,沾满了雨水和油污。
正中央这张告示像是新贴的,纸张很新,上面“寻人启事”四个大字和孩子的照片尤为显眼。
苏朝晖走上前,认真地看着上面的内容:失踪的男孩只有九岁,半年前,在这个集市走失,至今没有找到。
告示的后半部分被一张广告挡住,苏朝晖顺手将广告撕开,将告示完整地露出来。
一撕之下,他惊讶地发现,这广告单后面还有另一张寻人启事。
失踪男孩4岁,两年前在这个集市失踪。
这一刻,苏朝晖后心开始发麻,他试探着,再撕下一张就近的广告纸——果不其然,后面又是一张寻人启事。
苏朝晖撒开了手,一张一张地开始撕,彩色的纸屑很快就落得满地都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