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
次日,繁芜从布山那里得到了参加本次武比的名册。
布山也对此感到好奇,笑问道:“阿芜姑娘为何关注起这个了?”
“为了陪人打赌。”繁芜,“对了布山大人,你觉得这次谁能成为大魏第一勇士。”
繁芜以为这个问题不会太难,却没想到布山的神情纠结复杂。
她挑眉:“这么难选吗?”
布山尴尬道:“这个并不好回答。”
只因大魏的第一勇士从来不是皇帝选的,也不是由武比结果来定的。
见布山支吾其词,繁芜也大致明白了。
武比所提拔出来的少年英才,都是明王弗玉想要重用的人。
若此人不为弗玉所用,弗玉便不会让他走到朝臣的视线中去。
魏地兵权几乎掌握在弗玉手中,甚至她还能想到若是哪日弗玉不高兴谢启为天子,也能立刻给换个皇帝。
六月十六日,正玄门武比当日,一大清早朱雀大街上车如流水马如龙,近钟鼓楼一带更是围了个水泄不通。
今日是休憩日,繁芜未着学士青袍,换上一身紫襦白裙淡绿纱衣,弄了发髻簪上那支曾经风靡一时的翡翠竹簪。
天气热时,见簪上白雪压竹枝更是别有一番滋味。
至正玄门,繁芜已坐进武比看台许久了,也不见那位叶小公子找来。
正纳闷之际,她察觉到有视线落在她身上,于是向看台四周张望过去,直到她看到了魏冰。
魏冰是见她看过来才确定是她的,他找她许久了,来来去去的好几趟。此时方知刚才他路过这女子身旁两次,只是他都没敢认……
谁叫她今日换了一身衣裳的!
这会儿找到了人,魏冰连忙去喊叶六合来。
叶六合来时一脸不高兴:“让你找个人找了这么久。”
小少年欲哭无泪:“谁叫繁芜大人换了青袍。我都没敢认……”
叶六合:“还有理了?”
魏冰只觉心中委屈:“大哥你不信我,我现下不指给你繁芜大人的位置,你若能找到她,我愿赌服输随你怎么罚我。”
叶六合步子一停,侧眸看向他,见他一双眼眸红着好似受了天大的委屈。
叶六合心道:那女子生得美丽,我若要找,便顺着那些男子的目光去寻。
譬如世家里最为好色的那几个……
叶六合很快看向那几个出了名的好色之徒,也很快顺着他们的目光看向东侧的看台。
他勾唇一笑:“魏冰,东侧看台,绿纱衣紫襦白裙的。”
魏冰震惊地看向叶六合,红着眼低吼:“大哥你怎么这么快的……”
“你说要怎么罚?”叶六合问。
魏冰轻咬下唇:“我给大哥喂半个月的马,呜呜。”
叶六合唇角微抖,没说话算是默认了。
二位少年向着东边看台走去,快走至繁芜跟前时,正好有三人迎面走来。
魏冰瞧见来人三个,是长安城里出了名的浪荡子弟。若不是生在世家中,谁都不想和他们扯上的。
“大哥,他们几个不会也是来找……”魏冰下意识地看了眼繁芜。
叶六合微擡起下颌:“我敢保证他们连这女子什么身份都不知道。”
“啊?大哥,我要不要提醒他……哎呦!”魏冰还没说完就被叶六合的折扇敲打了一下,“大哥你打我作甚。”
“后退。”他冷声道。
魏冰有些懵然,这可不像叶六合的作风,堂堂丞相长孙,怎么会给几个侍郎家的崽种让路?他正疑惑着,只见繁芜向这处看来。
繁芜看到他二人,正想打招呼时,忽然见得三个二十上下的公子出现在她面前五步之内。
她只觉眉心一跳,见他三人面上挂着轻薄虚浮的笑容,已知这三人大概是什么德行了。
繁芜也不看他们,三人问她话也只当没听到。
见她如此,三人脸色陡变,收起了笑容,一人怒道:“姑娘你好生无礼。”
繁芜心下冷嗤,到底是谁无礼?
见她依然看都不看他们一眼,三人中又有一人道:“姑娘能坐在这里想必也是长安城中世家,我实在想不出哪家能教出你这样目中无人的女儿。”
他们这一番话引来旁人侧目。
魏冰看不下去了,内心一番挣扎后,正想上前去和这三人说理去,还没踏出一步又被叶六合的扇子猛敲一下脑袋。
他捂着脑袋大喊:“大哥你又敲我作甚!”
那三人闻声看来,看到魏冰时本不为所动,直到他们的目光落在那一身深紫色衣袍,十一二岁的少年身上,少年俊美,一脸冷然。
三人相视一看,来不及思索便遮住脸飞快逃离了这里。
繁芜瞥向叶六合,笑道:“多谢叶小公子解围。”
叶六合怔然片刻,冷道:“我没有给你解围。”
“可他们是因为见到叶小公子才离开的,所以多谢。”
叶六合不想和她争辩这个,说道:“今日比选,繁芜大人要压哪个。”
闻言,繁芜看向擂场,长安有传言今次的第一勇士人选是叶韬,她不知道这个叶韬和叶家有没有关系,但她想传言应该不会假。
这场赌并不难,可是她不会压叶韬。
“叶小公子,我压的人是达弘。”她说。
叶六合猛地看向她。
站在叶六合身后的魏冰对着繁芜连连摆手,示意她别压达弘。
繁芜对他笑了笑,多谢他的好意,可是她不想赢叶六合。
……她若不赢便有理由和他继续赌下去。
若是赢了,也没有下次了。
少年的兴致是短暂的,来得快去得快,他们在乎的东西很少,喜欢的东西很短暂。
叶六合冷笑,她既然这么想输,他便让她输。
未等到天黑,当旌旗在夕阳前招摇,向晚的风日渐凉爽时,礼官宣布圣旨。
本次武比选出的大魏第一勇士叶韬,封五品安定将军。
繁芜解下红绳上的白玉葫芦递给叶六合:“愿赌服输。”
叶六合的目光从她的脸上落在她白皙中略带微粉的手指上。
旁人以为他在看白玉葫芦,而他是在看她的手指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