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章(2 / 2)

那女孩子在路遇喝完酒时,亲了路遇的侧脸一下,说感谢他。路遇躲避不及,正好被拍到毛燕的视频里,给唐清流发过去。

唐清流脸白得像秋冬夜晚下的霜,没有一点血色。

想起路遇昨夜回去一身酒气,难道就是和这些女人一起喝的么?碰了别的女人回去又碰她,他可真脏。

唐清流给路遇打电话,她的手抖得像中风病发作,手机握不住滑落到地上。

唐清流垂着头,苍白的手指抓着前额的头发,心想不就一个男人么?不能要就不要了,有什么好想不开的?

镇定地捡起地上的手机,给路遇拨过去。

电话刚接通,就被挂断了,显然是路遇不肯接。

她又打了一遍,还是如此。

他此刻玩的正快活,怎么有心情接她的电话?唐清流出了下神,清脆的开门声响起,是唐文艺回来了。

“做什么呢?快过来。”唐文艺给唐清流买了热奶茶,唤她过去拿。

唐清流站起来,想打不通就算了,让他再也找不到她。接过唐文艺递上来的奶茶,非常利落地把路遇的电话拉进黑名单里。

唐文艺换了鞋,脱了外套,笑道:“本来想给你买点你最爱吃的烤串的,又想你正在生病,吃了只怕不好,还是等你病好了再说吧。”

唐清流一口气喝掉大半杯奶茶,压下心中的烦躁,手机丢在沙发上,问唐文艺:“怎么现在才回来?”

“别提了,你猜我回来的时候,在楼下遇见谁了?”

唐清流的黑眼珠转了转,跟着唐文艺来到卫生间,靠着卫生间的门,看唐文艺卸妆。

“钱叔叔?”

唐文艺望着镜子里的唐清流笑:“我的宝贝儿真聪明,可不就是他?非要请我吃宵夜。”

“你跟他去了?”

“为什么不去?你知道他跟我在一起的这几个月,花了我多少钱么?如果不是我现在看着他就烦,真想吃回来。你说我当初到底看上他什么?真是中了邪了。”

说完长叹一口气。

钱潭身上最吸引唐文艺的人品好的光环散去,唐文艺越看钱潭越猥琐,越看他越讨厌。真想时间倒回到几个月前,扇自己两巴掌,问自己还眼瞎不眼瞎了。

唐清流想起路遇,晚上碰见钱潭,她还庆幸找了路遇那样的极品男人,要身材有身材,要长相有长相,又帅又有型,床上功夫好,家里还有钱。

才几个小时过去,就被打脸。

也许有朝一日,她也会像她姑妈一样,不明白自己到底中了什么邪,会看上路遇。

现在的唐清流只觉后悔,后悔昨夜讨好路遇。一想到她在家里懊恼悔恨,想尽法子取的他的原谅,他却跟别的女人逍遥,唐清流全身的每一寸肌肤都在痉挛。

她不能面对那么愚蠢的自己,她就是个笑话。

唐清流一口气喝尽杯中的奶茶,问唐文艺:“你奶茶还喝不喝了?不喝我都喝完了。”

她心里有一把火,想摔桌子砸板凳地发l泄出来。她不能这么做,为了一个臭男人发疯不值得,还是多吃东西多喝水,压下去比较实际。

唐文艺卸了眼妆、唇妆,抹了点卸妆油在脸上轻轻按摩,“喝吧,买回来就是给你喝的。”

她怕胖,天天节食控制体重,不太敢喝奶茶。

望着唐清流笔直纤细的腿,眼热道:“真羡慕你们这些年轻人,新陈代谢好,一杯两杯奶茶下去,对你们的身材没任何影响。我这个年纪就不行了,喝多少奶茶,长多少斤肉。刚跟你钱叔叔出去,我都没敢狠吃,真便宜他了。”

唐清流咬着奶茶吸管问:“你和钱叔叔说清楚了?”

“说清楚了。”唐文艺大有摘了包袱后的轻松,“以后的日子就清静了。”

看唐清流只管喝奶茶,问她:“你是不是饿了?一会我做蛋炒饭给你吃,上午我留的有米饭,本来说明天做的。”

蛋炒饭用剩米饭比新鲜米饭做的好吃,唐文艺习惯焖米饭的时侯多做些,留着做炒饭。

唐清流胃口不大,一杯热奶茶下去就饱了,第二杯已经不怎么喝的下去了。

“你还是留着明天吃吧。”

她是没有多余的胃吃蛋炒饭了。

路遇从卫生间里出来,点了支烟,没有抽,懒懒散散地歪靠在走廊金碧辉煌的墙壁上,静等着烟燃完,也没等来唐清流第三个电话。

唐清流给他打第二个电话时,他就从包间出来了。事不过三,他原打算唐清流再来一个电话他就接的。唐清流没给他这个机会,就打了两个电话,再无动静。

她总是这样,多一次机会都不愿给他。事不过三,二就是她的极限。

路遇想起昨夜唐清流主动了一次,今夜又主动了一次,合起来已经两次,明夜是不是再不会主动了?

他又掏出一支烟点上,吸了两口就掐灭了。他和她置什么气呀?昨夜她能伏低做小主动向他低头,同意给他生孩子,已出他意料之外,还能指望她做出什么更大的让步?

路遇往外面走。

后面一道脆生生的女声唤他:“姐夫,这么早就走啊?”

是何家欢,何家芮最小的妹妹。

路遇回过头看她,装饰豪华的夜·魅走廊像个梦幻的仙境,他站在那里,高高长长的身材,出色的外表,翩翩的仪态,满身的尊贵之气,似一尊神,高不可攀。

“跟你说过了,以后不要再叫我姐夫。”路遇淡然的声线平静说。

他在包间之所以会答应替何家欢挡酒,就是因为提前和她说好,以后不许再叫他姐夫。

碍于唐清流的关系,路遇不见得多喜欢唐清杰,但若说叫姐夫,他只喜欢唐清杰一个人这么叫他,唐清杰也是最有资格这么叫他的人。

何家欢看向路遇的眼神带着点儿痴迷,手指缠着头发,俏皮地说:“耍赖是女生的专利,你不知道么?”

她是十六岁开始叫路遇姐夫的,那年她小叔结婚,请了路遇做伴郎。白衬衫,小领结,纯手工定制的深蓝色西装,又正式,又绅士,帅得一塌糊涂。

都说伴郎不能盖过新郎的风头,有他在场,怎么可能不盖过新郎的风头?当时还请了两位颜值非常高的一线男流量做伴郎,往路遇身边一站,都被他比了下去。

他像是世界的焦点,所有人的目光都追逐着他转。

因为是她小叔大喜的日子,路遇又是伴郎,教养使然,那天的风度格外好,嘴角从始至终勾着笑。

何家欢听说她大姐念书时和他交往过,开玩笑地叫他姐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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