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1章
方应礼在大力家待的时间不长,他还要去一趟陈婶子家,就没在他家吃饭。
然后……等方应礼到陈婶子家里,便见到陈婶子意味深长地盯着他瞧。瞧着瞧着,眼中露出满意的笑容来,还说自己以前就没看错人,方应礼就是比其他的侄子出息。
“你呀都在县城里盖房子了,也不知道我家那臭小子什么时候有这个能耐,要是也能在县城买房子娶媳妇,可就祖宗保佑咯。”
她家小子过了年就要二十四了,别人这个岁数娃都会走路了,可方书朋就是不想结婚,还以事业为重为借口,每次催婚,都是左耳进右耳出。
简直不要气死她。
陈婶子看着方应礼,想着能不能让他去劝方书朋,让他也成家立业。
“你去说的话,这小子肯定愿意听。”陈婶子道。
方应礼诧异了一下,没想到来送东西都能碰到这种情况,让他去催婚???
他的想法自然与陈婶子不同,二十四岁还小着呢,放在上辈子才刚毕业出社会没两年,离要结婚还差有车有房。
其实方书朋如今将重心放在事业上,比结婚更合适。这个时候赚钱不容易,但房屋便宜,只要赚到几千块钱,就足够买房了。
趁着这个好时机,不如多挣钱买房。
“婶子,书朋想要娶到条件好的,自身条件也不能太差。”方应礼斟酌地说,“他现在在镇上还没有房子,要是娶了镇上的姑娘,到时候都没有地方住,我觉得还是先买房更合适。”
陈婶子眼前一亮:“这个容易啊,现在就可以在镇上买房嘞。”
方应礼:“?”
陈婶子道:“他爸这么多年挣的钱都没怎么花,都一直攒着呢,别说是镇上的房子了,去县城买房也是够的。”
方应礼:“!”
不等方应礼继续惊讶,陈婶子话锋一转,又道:“就是我和他爸都想着在村里建座大宅子,就没有想过去镇上县里买房什么的。”
方应礼想说村里的宅子不值钱,话到嘴边咽了回去。
这话在陈婶子这里是说不通的。
他们认死理,心中对家乡有种固执的执念,觉得外面再繁华再好,都没有家乡好。
要是能在村里盖一座气派的大宅子,就是顶天的厉害了。
想到这里,方应礼几乎打消干净了劝说的念头,只点了点头,对陈婶子道:“婶儿,我回去有机会就跟书朋说。”
“好嘞好嘞,辛苦应礼你了。”陈婶子慈眉善目地给他添茶。
喝了一会儿茶,方应礼道别离开。
赶回到镇上天已然全黑了。
街巷外面亮起照明灯,昏暗的光线铺在石板路上,照亮了回家的路。
方应礼骑着的自行车停到自家的门口,拿着钥匙开门,推着进到里面放好。
下一秒,就听见屋里传来动静。
“大哥。”
“爸爸。”
七嘴八舌的声音响起,几个小孩啰里啰嗦地围了上来,询问他怎么去那么久才回来。
“怎么,一天不见就这么想我?”方应礼乐呵地说。
方元嘉双手拉着车子后座,摇着手臂道:“我们今天晚上吃好吃的糯米角,还有番薯饼跟炸豆干,豆干里面包的还是肉馅哦。”
“嗯?”方应礼微愣。
怎么他不在家,就做了这么多好吃的?
秉持着这份好奇,方应礼停好了车就拉扯着几个人回到屋里,就看到了周慧岚端着装满吃食的盘子从厨房里走出来。
“回来了呀,快去洗手,我给你留了好吃的。”周慧岚喊。
方应礼心里的疑惑更浓了,不过他没立即问,转过身去到院子里,摇了压水井里的水冲洗双手。
重新回到屋里,他看着桌子上摆好的碗筷,旁边还立着两个眼中挂着期待神色的方巧娥和方元嘉。
方应礼不着痕迹地轻笑了一下,坐上去后,拿着筷子夹起其中的糯米角。
这糯米角是一道很普通的当地小吃,跟周慧岚做的糯米饭团有几分相似,不过里面包的馅没那么丰富,只用了红萝卜丝、香菇、花生碎和肉沫,接着外面再裹上一层糯米粉,放到油锅里炸成外表金黄色。
他觉得没有糯米饭团的味道有层次感,但偶尔吃一次还是觉得挺不错的。
只是今天周慧岚准备的量有点多,算上桌上摆在他面前的一小盆,还从厨房里又端出来了两大盆。
瞅着足足有十来斤。
方应礼问:“怎么做了这么多?”
周慧岚道:“你忘了,今年要送的人比以前的多,周伯今年给咱们盖房子,过年前是要给他们送礼的。”
这边有个习俗,盖房子要给亲朋好友送礼,说是送礼,其实就送一些家里做的吃食。
以前家里条件都一般,送的吃食大都是做好的甜粿,切成巴掌大的白肉条,或是做成红白色的圆子。
现在则不同了,近两年来的景气是越来越好,送的东西便成了千奇百样,只要是送的起的东西,就都可以备上。
家里养着六七只可以下蛋的母鸡,每天下的鸡蛋他们家都能吃剩,一个月就可以攒八九十颗鸡蛋。这次,周慧岚也打算把鸡蛋加上。
像周伯作为包工头,送给他的要隆重些,20个糯米角、2条腊肉条、30颗鸡蛋和12块炸豆干。小工就没那么多了,每样都减半。
然后方书朋、陈彬、林菲等人,也都有。
“他们以前都帮过我们,这次送东西,他们也都要有份。”周慧岚心里都有数,不需要方应礼开口,连林国庆、林泽鸫他们都有。
方应礼听得心头一热,他都没想过这些,可周慧岚都替他安排好了。
“小慧,有你真的太好了。”
周慧岚娇瞪了他一眼:“孩子都在呢。”
方应礼不在乎地拉过她的手:“那又怎么样,他们要是看不习惯,就让他们回屋去,不要打扰我们。”
周慧岚:“……”她是这个意思吗!
这边各种讲究都太多了,而且每个地区不同,讲究还不一样。
方应礼作为男人,其实还是挺讨厌这些麻烦的,就是人活着有很多的不得已,这种习俗别人都在遵守,你若是不遵守,就显得格格不入。
他是外来人,天生地排斥这些,可周慧岚是土生土长的人,从小到大都是看着长辈这样子过来的。
面对这些事情,她显得得心应手,哪怕方应礼总是会忘记,她都一一记得。
甚至做得比任何其他人都要好。
换做以前,他肯定嗤之以鼻,觉得这种事跟他有什么关系。但现在他身处其中没法避开,而且他不能避开。
要不然就真的都丢给周慧岚去干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