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笙本来以为,杨夫人跟自已介绍对象只是敷衍。
没想到,那天之后,过了没几天,她跟自已打了电话,约自已出来吃饭。
吃饭的地点,是个西餐厅。
到了之后,看到杨夫人身旁坐了个陌生的男人。
男人的打扮很时尚,很潮流。
一头利落的寸头,衣着是时下流行的嘻哈风,整个人看上去活力满满。
见到余笙,他眼睛一亮,笑着伸出手:
“你好,我是杨新,你就是余笙吧,没想到这么漂亮。”
他笑得阳光灿烂,一双星星眼,双颊还有两个酒窝。
余笙对他印象挺好的,伸出手跟他握了握手。
“你好,我是余笙。”
旁边的杨夫人见状,也笑了起来。
对余笙道:“余笙别介意,我这个侄子从小就外向,跟谁都自来熟。”
又对杨新道:“这就是我跟你说的余笙,从小在你季伯母家长大的,你们小时候见过,还有没有印象。”
杨新对余笙笑道:“原来你就是季伯母家的那个余笙妹妹,见过见过,我记得她刚来的时候,我跟着我妈妈去厉家做客见过一次,都好多年了,伯母你要不说,我完全认不出来了,太漂亮了。”
杨夫人白了他一眼:“你这孩子就知道口无遮拦,在国外呆了这么些年,什么规矩都忘了,余笙别介意啊,他就是这个脾气。”
余笙道:“不介意的。”
杨新听了笑了起来:“你这个名字挺好听的,余笙,是哪个笙?”
余笙道:“笙歌的笙。”
杨新挑眉:“乐器那个?”
余笙点点头:“是的。”
杨新笑得恣意:“那真是巧了,我是做音乐的,你名字里带着乐器,真的是缘分。”
余笙有些意外,没想到他是玩音乐的。
杨新问:“是不是很意外?”
余笙又看了眼他的穿着:“你的打扮很嘻哈。”
杨新低头看了眼自已的衣服:“我们玩音乐的都是这个打扮,我跟几个朋友一起做了个乐队,以前在国外演出,也就刚回国不久。”
余笙好奇:“是哪种风格的音乐?”
杨新笑道:“猜一猜?”
余笙跟他聊了这么一会儿,心中有了一个大概的印象。
他的思维活跃,打扮又嘻哈,肯定不是那种传统的歌手。
“嘻哈?摇滚?”
杨新打了个响指:“没想到你的观察力这么强,猜对了,我是玩摇滚的。”
旁边的杨夫人听了,一脸头疼的模样:“可别提你那个乐队了。”
跟余笙道:“你不知道,他因为自已那个乐队经常要排练,在国外的时候,动不动被邻居投诉,说他扰民。”
杨新被伯母这样吐槽,有些没面子:“伯母!”
杨夫人继续拆穿他:“你敢说你没有?余笙你不知道,他们天天排练,还总是在夜里的时候,把他爸爸养的一只鸟都受不了,飞走了。”
杨新脸上挂不住:“那个鸟才不是被吵走的,那之前好多次都想自已飞走。”
杨夫人道:“还不是你们天天叮里咣当的,太吵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