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个月的秋收之后,族人们也渐渐的闲了下来。
“挽歌,你快看,这是什么,好可爱,是我夫君打猎捉到的。”
玉初抱着两只兔子跑了过来,开心的说着。
自从挽歌教了他们对自己伴侣的爱称后,他们都学着喊媳妇夫君的。
“这可是好东西,它们叫兔子,养起来还能生崽,我看一下,一公一母,长的还挺好,养肥了可以吃兔肉,很好吃的!”
挽歌抓起兔子就是一顿看,两只雪白的兔子就这么被挽歌安排了命运。
“这个也能吃吗?”
玉初好奇的看着这么可爱的两只,好像有点不忍心,但是好好吃,就好想吃。
“可以,先养着吧!给它喂点菜叶之类的。”
挽歌点点头,现在他们还没找到胡萝卜,所以只能吃菜叶咯!
玉初高兴抱着两只兔子准备回家养着去。
“媳妇,你们在说什么呢?这么高兴?”
这时候银希也回来了,看着玉初兴奋的脸,手上还抱了两只看上去毛茸茸的小兽。
难道是因为这两个小兽?媳妇喜欢?那自己去捉。
“王,挽歌说这两个小兽,叫兔子,养起来还能吃兔肉,这当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!”
玉初跟着挽歌这些时间,也学会了挽歌的不少技能,胆子也是变大了不少。
“媳妇喜欢?我去抓!”
银希只在意挽歌喜不喜欢,至于能不能吃,这不重要,反正他们不缺吃的了。
“抓来吃可以,养就算了,麻烦!”
挽歌可不喜欢养这些,味道又不好闻,还麻烦。
“我明白了,我这就去抓两只来吃!”
银希说完就不见人影了,媳妇想吃的,必须满足。
抓就对了,这种小兽他见过挺多的,看上去没肉的感觉,还一身毛,总感觉不好吃。
他们兽人就懒得对这种下手,都是猎大猎物,肉多够吃。
挽歌看着一溜烟没影的男人,嘴角不由的抽了抽,咱也没说现在就吃啊,至于这么着急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