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章第39章阿……珩?
沈宅里的确准备了好酒好菜。
日暮的时候,萧瑞几个陆陆续续赶了过来,他们几个授官比沈青早一些,这会儿各自从衙署或营队中赶来。
四四方方的小院里,还没来得及添置太多东西,只有院墙边有一架光秃秃的葡萄藤还未抽芽,然后是一方水井,再就是这株青青翠翠的苦柚树了。
苦柚树下架了炉子,添上火把,几人围坐在炉边,就像原先在莽山时打了猎物就地生火烤肉那样,切了大块的肉架在火把上烤得滋啦流油,香气四溢。
几杯酒下肚,每个人都有些感慨万千。
左思禄属于故地重游了:“原先是在洛京没了活路才要回乡,没想到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回了洛京,我们家世代布衣,我一介商贾,竟然还能在洛京封上一个有品阶的官,也不知我们家祖坟冒了多少青烟。”
沈哲虽然是第一次来洛京,他的感悟之深也并不比左思禄少:“那谁能想到,要不是碰到我们老大,我这会儿可能已经被斩首示众了。我这忽然就来了洛京,忽然还做起了京官?老大,我这不是在做黄粱梦吧?你可千万别让我醒了。”
虽然两人封的都是从九品的小官,但这种有品阶的官身,若不是遇到沈青,这辈子都不会有指望的。言谈之间,也说不上多高兴,只是由衷地感叹这世事之荒谬无常。
沈青依旧是一派地无畏和不屑,说出了他们言外不敢说的话:“我不是说你们能力不行啊,只是回乡避祸的商人,关在牢房中的犯人,都能摇身一变成了京官,说明谁敢豁出命来闹事,谁就有官做。”
萧瑞一直就不服气招安这件事,一听她这话简直说到心坎上去了:“就是,要不是大哥你同意了招安,这些个烂官,我还不稀罕做呢,非得给他们卖命,哪里有咱们当山大王痛快。”
左思禄和沈哲不由得沉默,赶紧象征性抿了几口酒,看得出来,他们原先毕竟是走投无路才投了莽山,若是还有其他选择,好好的正常人谁愿意去当土匪呢?
沈青忽然意识到,萧瑞在莽山生活得太久了,一点洛京的习气都没有沾染,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。
她虽然也有点儿酒意上头,脑子还是清醒着,她手上正好有双竹筷,就顺势敲了敲萧瑞脑袋:“我今天把你们喊过来,就是要叮嘱几句,洛京不比莽山,你们现在是官身,把原来的土匪气都收一收,谨言慎行些。你要实在看不惯那些烂官,就做个好官呗。”
萧瑞摸着脑袋难以置信,还谨言慎行?天天夹着尾巴做人也太憋屈了吧?
“大哥,你不会被那谢珩唬得鬼迷心窍了吧?咱们在这烂屋子里,还能做好官?”
沈青又用筷子狠狠敲了他脑袋:“那你把这烂屋子拆了,重新建一个!”
萧瑞被她敲得抱头逃窜:“反正我不管,这洛京城里要是实在待不下去,咱们就重新回莽山,攻城的时候我们都有还几万人马了,谁怕谁?”
“行行行,”言尽于此,沈青没有继续说下去,擡手举杯:“继续喝酒!但是谁失了本心,我可不管你官身不官身,照样宰了。”
在场的每个人都忍不住缩了缩脖子,刚刚谁说要他们收一收土匪气来着?
一场酒热热闹闹喝了大半宿,猜拳罚酒简直把人嗓子都喊哑,整个院子里醉醉呼呼没有特别清醒的人,这倒是跟小金顶上的生活别无二致了。
沈青照常是要发酒疯的。
这次她总算没有祸害别人,大概是院子里这棵苦柚树有些突兀,她最后就抱着那树干死不撒手,还一边嗷嗷:“你怎么长这么高了?你还活着我很欣慰!可是你长这么快,我也老了……”
最后还是到了下半宿岳瑛实在看不下去,怕沈青这身子骨夜寒受凉,给她裹了毯子拖着她回房睡觉了。
第二天醒来,挨过了短暂地宿醉头疼,沈青裹了绒毯望着院子出神。
昨晚还是闹闹腾腾的,这会儿清清静静得连一片叶子落在地上她都听得见。
左思禄和沈哲在洛京中寻了住处,萧瑞如今在营中,大概十天半月都回不了一次家,沈宅里,就只剩她和岳瑛了。
这让人不禁想起原先在莽山,兄弟们成群结队的日子,显得眼前这日子也太寂寥冷清了!
不过她自然也闲不住,洛京繁盛,她好久没见识了。
短短几天,她几乎是早出晚归,比公干的官员还要繁忙上许多,几乎看遍洛京风貌,品过各色风味,这日子生生给她过出了如鱼得水的快活。
与渝州的萧条风貌不同,洛京到底是皇城,还能继续粉饰着太平盛世。
本来她是想带上岳瑛一起的,但是岳瑛回到洛京,到底是有些近乡情怯,不愿意出门触景生情。
不过沈青也知道,岳瑛多少还是受累于所谓“罪臣之女”“压寨夫人”这样的名声,害怕遇见旧友耻笑,所以也没勉强她。
她就这样一个人在洛京城里兜兜转转玩了小半个月,最大的发现就是,洛京不愧是京都,俊俏的公子可真多啊!
走在大街上,几乎人人都是宽衣大袖,衣袂翩跹,一个个风流倜傥,玉树临风,实在看得人应接不暇。
甚至风格也环肥燕瘦,有清秀的,有文弱的,有周正的,有矫健的,应有尽有,确实是乱花渐欲迷人眼,比渝州那样穷乡僻壤里的歪瓜裂枣们养眼多了。
可是看着看着,沈青也很快意识到,这满城公子哥虽然养眼,可是终究没有让她遇见那种让她直呼惊为天人的存在。
也就是说……还没有一个比谢珩更出挑的存在。
不过想想也是,豪门世家真正的贵公子都是很矜贵的,谁天天招摇过市引人注目呢?在大街上肯定碰不到!
她在路边随手抓了几个人打听,终于找了个好地方。
离皇城不远的城坊,有东西两市,两市间最繁华的街道上,坐落一间高楼。
这高楼比旁边所有房屋楼宅都要高出许多,只要出了两市,站在任何街角,擡眼一看,都能看到那高楼扬起的檐角。
听说这里白天彩旗招展,夜晚彻夜笙歌,是真正醉生梦死的富贵乡。
沈青仰头看那高楼上的占了足足一整层屋檐高的牌匾,彩漆描边,写了“南风楼”三个字。
这是洛京城里达官显贵的销金窟,她也只好入乡随俗了。
她迈步跨进门槛,一阵香风铺天盖地迎面而来,简直要把她熏晕过去,好在有人及时扶助她手臂,她回头一看,对上一张年纪已经不轻,但依旧存了几分风韵笑意盈盈的面容。
满头珠翠的妇人只挑眼打量了一下她,便将客人品味摸个七七八八:“这位公子是位生客,想听曲还是对诗,要饮些酒呢,还是品茶?”
沈青略有些迷茫地四下望了望:“那先听曲吧,喝茶就行。”
鸨母又继续引导她:“那公子是喜欢才子,还是喜欢佳人呢?我们才子佳人各有唱曲,各有风味呢。”
沈青反应过来,这南风馆的乐子,不仅有妓子,还有小倌,这妇人眼神厉害,一下就看出她是来找小倌的呢。
于是她也放开了熟络起来:“那就劳烦替我挑几个唱曲好听的俊俏公子吧。”
最后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是哪学来的套路,从袖里摸出一只小金元宝,笑意轻浮地放在妇人手中,乐得妇人丝绢一挑,颇有些轻佻地拂过她鼻尖,留下一阵余香。
她便坐进了上宾的雅座间。
雅座到底不是房间,虽有轻纱帷幔遮挡,可是旁的情景还是能若隐若现,好像在这雅座的人真的就是做些听琴品茗的雅事。
若是别的什么兴致来了,拥入闺房,那又是另外的场子,另外的银子了。
可真会赚钱,难怪是个销金窟。